|
省政府在批复中指出,魏县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按8.26平方公里控制,其中允许建设区4.31平方公里,有条件建设区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3.95平方公里。开发区四至范围为:东至兴源河,南至天安大道,西至梨乡大街,北至长安大道。
文件要求,要按照 “布局集中、用地集约、产业集聚”的原则,严格实施土地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。新规划设立的开发区要坚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、以高端现代服务业为主、以发展开放型经济为主、致力于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的方针,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优质项目的示范区、优质产业的集聚区、科技创新的先导区和集约发展的核心区。
省政府批准魏县经济开发区规划,为梨乡水城·魏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,必将促进魏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有力推动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。
---------魏县城乡规划局
|
|
|
||
|